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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

【置頂】新文章請到新家看







你是否曾經疑惑:幸福街73號──主人是誰?



港妹這個名號也許比本名更響亮一些。



大燢同學叫她嘎官,網友們叫她,高中同學叫她minako,無論你怎麼叫,照片的主人就是她本人!



如果你認識她,請繼續往下看;如果你不認識,那麼你可以點上一頁離開。



部落格的主人今天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宣佈,那就是:她現在已經不住在這裡,她早已搬家搬到新地址!



(假若你願意稍微抬頭看一下標題,應該早該發現了吧?)



為了怕有些人來這兒撲了個空,為了怕有些人想看她碎碎唸卻等不到新文章,特地來這長滿灰塵的舊房間留個話。





親愛的朋友們:



我的寫作並沒有停止,雖然緩慢卻始終持續著,我希望你們能夠花點時間去我的新家
【幸福街73號貳樓】坐坐,



離開的時候別忘了記下新住址,也別忘了留些話好讓我知道你來過。好嗎?